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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注册申请集体、证明商标须知

来源:张江公司注册    发布日期:2018-01-08

上海市注册申请集体、证明商标所须提交的材料: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填写打算申请的类别和商品 服务;2、《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申请人签字 盖章;3、集体、证明商标申

  上海市注册申请集体、证明商标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填写打算申请的类别和商品/服务;

  2、《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申请人签字/盖章;

  3、集体、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4、集体、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5、商标图样10份,长和宽应不大于10CM,不小于5CM,指定颜色商标应提供彩色图样10份,并附加黑白墨稿1份,图样应当清晰、洁净;

  6、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还需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具备检测和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1、集体、证明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每个商标每类提交一份申请;

  2、集体、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应依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规范地填写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未列入该表的,应当附送准确的对该商品或服务的说明;

  3、主体资格证明指依法登记的工商业团体,即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

  4、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集体商标的宗旨、使用该商标的集体成员、使用集体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使用该商标的条件、使用该商标的手续以及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承担的责任;

  5、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包括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该商标证明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品质和特点、使用该商标的条件、使用该商标的手续、使用证明商标法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承担的责任;

  6、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18-2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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